信宜市林业局信宜市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返拨市县一碳汇林抚育项目)(采购编号ZC20X03N0381)公开招标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信宜市林业局的委托,对 信宜市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返拨市县一碳汇林抚育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83-202004-18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返拨市县一碳汇林抚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2,546.29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丙级或以上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满近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8、项目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八、投标截止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十、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春燕 联系电话:0668-8812380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联系人:陈柱仔 联系电话:0668-2881799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人:信宜市林业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巿信宜市人民路70号
联系人:冯春燕 联系电话:0668-8812380
传真:0668-8823100 邮编:525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