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澄清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1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信宜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440983-201706-161-0019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答疑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部分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提出了以下疑问,现予以澄清。
一、关于投标报价疑问:投标报价是否有下限?
答复:无下限。鉴于本招标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允许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恶性不正当竞争。参照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六条的规定,下浮动范围超过20%的,采购人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果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关于:评分表中“同类业绩”有关疑问及答复如下:
疑问1:以上服务内容,证明文件是一个合同,还是多个合同?
答复:必须是一个合同(即:一个合同包含了以上全部服务内容),多个合同的无效,不能得分。按项目个数计算业绩个数,每个业绩1分。
疑问2:服务内容不全部覆盖“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整理后重估与登记”的,可以部分得分吗?
答复:服务内容不全部覆盖以上内容的,不能作为“同类业绩”计算得分。
疑问3:开标时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核对吗?
答复:所有业绩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核对。不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的业绩无效,不能得分。
三、关于:评分表中“技术人员专业齐全性”。疑问:鉴于我国对“预算编制”人员,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否取代概预算工程师?
答复:删除“概预算”,代之以“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不能得分。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金华 联系电话:0668-88832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8828467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
联系人:李云霞 联系电话:0668-2881299
(三)采购人:信宜市农业局 地址:信宜市科普一路8号
联系人:何中南 联系电话:0668-8812416
特此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