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小水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C17G05N0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水务局的委托,拟对高州市小水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C17G05N05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小水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1,996.00
四、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供应商不是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4K高清矩阵解码器、储存终端主机、摄像机)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请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6.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7.购买人的身份证。
(注:1、2为原件,3、4、5、6、7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磋商文件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15:30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15:30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4月20日15:30
十二、磋商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高州市水务局 地址:高州市区
联系人:龙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81299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