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迎宾大道中间绿化带两旁春节期间摆放迎春花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C17X04N0031
三、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迎宾大道中间绿化带两旁春节期间摆放迎春花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648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2)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山市大涌镇枫仁园林花木场 , 地址: 中山市大涌镇安堂“老洋围” 。
八、(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刘晚传 工作单位 信宜市林科所 职称 工程师 意见 根据《关于解决2017年春节期间迎宾大道摆设鲜花所需资金的请示》的领导批示,以及本项目实施的时间紧、货物来源紧张,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2种情况,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 杨林工作单位 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 职称 工程师 意见 根据《关于解决2017年春节期间迎宾大道摆设鲜花所需资金的请示》的领导批示,以及本项目实施的时间紧、货物来源紧张,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2种情况,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 沈黄梅工作单位 信宜市环保局 职称 工程师 意见 根据《关于解决2017年春节期间迎宾大道摆设鲜花所需资金的请示》的领导批示,以及本项目实施的时间紧、货物来源紧张,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2种情况,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同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6日止。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金湖西路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668
传真:/ 邮编:525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王保国 联系电话:0668-8883268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66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3268
注:1.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