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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产业园新建栗木河道排水渠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2-21 10:06:3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16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信宜市产业园新建栗木河道排水渠工程项目XYZC17X02N001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业主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第21条履约担保金¥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

2、原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四、采购项目商务要1、工期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天内机械人员入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每迟一天按中标价的3‰收取滞纳金(不按时签订合同及不按时入场施工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变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天内机械人员入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每迟一天按中标价的3‰收取滞纳金(不按时签订合同及不按时入场施工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无正当理由,超过竣工期60日未完工的,视为施工方自动退场,业主方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3、原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四、采购项目商务要、9、付款方式要求: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按工程进度支付至合同总价70%为进度款;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变更为按进度支付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30%,全部完工支付至工程款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信宜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出总工程款后十五天内支付至总工程款95%;余下总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无质量问题 ,十五日内支付余下工程款。

4、原磋商公告中:“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15 时30 分”更正为:“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15 时30 分”

5、原磋商公告中:“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年2月2315 时30 分更正为:“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年2月2815 时30 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815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东省信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信宜

      联系人:韦强                                  联系电话:0668-8857883

      传真:/                                       邮编:525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王保国                       联系电话:0668-8883268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熊德海      联系电话:1893838089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先生      联系电话:0668-8883268 

 

特此公告。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