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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区增设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2-05 10:42:43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高州市区增设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4G01N2731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区增设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抓拍摄像机、高清全景摄像机、频闪灯、车辆检测器、交通信号灯检测器、复合控制单元、抓拍控制软件)出具三年或三年以上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125日至2014121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原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税务登记证副本;

6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12254 1500 (投标文件受理时间1430-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77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122515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7710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链接: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邵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油城八路

分理处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