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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长坡镇石龙村民委员会长坡镇村级水污染防治攻坚2019-2022年度第二批村级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工程长坡镇石龙村委会水质净化站(项目编号:ZC21G05N133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16 11:04:51

项目概况

长坡镇村级水污染防治攻坚2019-2022年度第二批村级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工程长坡镇石龙村委会水质净化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1G05N1331

项目名称:长坡镇村级水污染防治攻坚2019-2022年度第二批村级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工程长坡镇石龙村委会水质净化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819.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坡镇村级水污染防治攻坚2019-2022年度第二批村级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工程长坡镇石龙村委会水质净化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819.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819.05

1,350,819.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请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等;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16日至2021年07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15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3015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证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资质证书;

7、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第1、2项为原件,第3、4、5、6、7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高州市长坡镇石龙村民委员会

 址:高州市长坡镇石龙村民委员会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联系方式:0668-28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话:0668-288179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