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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石板镇贺村幼儿园工程(项目编号:ZC17G08N1111)更正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07 17:47:14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70731日在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网上提交的高州市石板镇贺村幼儿园工程(ZC17G08N11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因项目需要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磋商公告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731起至201787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731起至201789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磋商公告中:“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08101600分”更正为:“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08141530分”;

3、原磋商公告中:“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08101600分”更正为:“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08141530分”

4、原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6.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现场踏勘,201781201783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更正为:“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现场踏勘,201781201783201788201789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

5、原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五、磋商保证金”“14.2注: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788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转账底单请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83333169),并注明磋商文件编号。”更正为:“14.2注: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7811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转账底单请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83333169),并注明磋商文件编号。”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出相应修改,原磋商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请以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81415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8129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2758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81299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人:高州市石板镇贺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27583311

特此公告。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