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高州市石鼓镇城乡清洁工程清扫、保洁及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高州市石鼓镇城乡清洁工程清扫、保洁及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C16G06N2281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石鼓镇城乡清洁工程清扫、保洁及运输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9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详见 招标文件”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网上年审则需提供相关的纸质证明文件);
5、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6、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7、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9、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7、8、9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9日15:00至15:30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5:3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15:30
十二、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州市石鼓镇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668-6330233
传真:0668-6331596 邮编:525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881299
传真: 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881799
附件: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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