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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PH8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配套设施及基础架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7-14 17:54:00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户外PH8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配套设施及基础架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5G05N1461

二、项目名称:户外PH8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配套设施及基础架体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户外PH8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配套设施及基础架体 

2、数    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联合体,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LED显示屏研发、制作安装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出具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07142015072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文件;

6、由采购人出具踏勘证明文件

7、联合体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以上资料17为原件,2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08041530 (受理投标文件时间15:0015: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080415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分理处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4